五行之性总论

五行学说是什么?要详细!别说只是金木水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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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学说的概念及木的特性/?

一.五行学说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
五行学说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这即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爰稼穑”,是指土有种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2.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①归类法:事物的五行属性是将事物的性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得出的。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②推演法。如:肝属于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③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
对人体来说,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系统。
3.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本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三.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1.说明脏腑的生理功能与相互关系
①说明五脏的生理活动特点,如肝喜条达,有疏泄的功能,木有生发的特性,故以肝属“木”;心阳有温煦的作用,火有阳热的特性,故以心属“火”;脾为生化之源,土有生化万物的特性,故以脾属“土”;肺气主肃降,金有清肃、收敛的特性,故以肺属“金”;肾有主水、藏精的功能,水有润下的特性,故以肾属“水”,
②说明人体脏腑组织之间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如肾(水)之精以养肝,肝(木)藏血以济心,心(火)之热以温脾,脾(土)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肺(金)清肃下行以助肾水。这就是五脏相互资生的关系。肺(金)气清肃下降,可以抑制肝阳的上亢;肝(木)的条达,可以疏泄脾土的壅郁;脾(土)的运化,可以制止肾水的泛滥;肾(水)的滋润,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烈;心(火)的阳热,可以制约肺金清肃的太过,这就是五脏相互制约的关系。
③说明人体与外界环境四时五气以及饮食五味等的关系。总之,五行学说应用于生理,就在于说明人体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的统一性。
2.说明脏腑间的病理影响
如肝病可以传脾,是木乘土;脾病也可以影响肝,是土侮木;肝脾同病,互相影响,即木郁土虚或土壅木郁;肝病还可以影响心,为母病及子;影响肺,为木侮金;影响肾,为子病及母。肝病是这样,其他脏器的病变也是如此,都可以用五行生克乘侮的关系,说明它们在病理上的相互影响。
3.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1)在疾病诊断上的运用
从本脏所主的色、味、脉来诊断本脏病。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面见赤色,口味苦,脉象洪,可以诊断为心火亢盛。脾虚的病人,面见青色,为木来乘土;心脏病人,面见黑色,为水来乘火,等等。
从它脏所主的色、味、脉来诊断五脏疾病的传变情况。如脾虚病人,面见青色,脉现弦象,为肝病传脾(木乘土);肺病之人,面见红色,脉现洪象,为心病传肺(火乘金)。五脏中任何一脏有病,都可以传及其他四脏,用五行学说来分析,存在着相乘、相侮、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四种传变关系。
从色与脉之间的生克关系来判断疾病的预后。如肝病面色青,见弦脉,为色脉相符。如果不见弦脉,反见浮脉,则属相胜之脉,则克色之脉(金克木),为逆,主预后不良;若见沉脉,则属相生之脉,即生色之脉(水生木),为顺,主预后良好。
(2)在疾病治疗上的运用
①控制五脏疾病的传变。如肝病能传脾(木乘土),预先予以补脾,防其传变。“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
②确定治疗原则。概括为“补母泻子”法,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补母,是针对具有母子关系的虚证而治疗的,如肝虚补肾,因为肾为肝之母,所以补肾水可以生肝木。泻子,是针对具有母子关系的实证而治疗的,如肝实泻心,因为心为肝之子,所以泻心火有助于泻肝木。
根据相克关系来确定治疗原则,可以概括为“抑强肤弱”法,即泻其克者之强,补其被克者之弱。如肝木太过而乘脾土,肝木太过为强,必须泻之,脾土为弱,必须补之。
③制定治疗方法 药物治疗方面,如滋水涵木法,是用滋补肾阴以涵养肝阴的方法,适用于肾阴亏损而肝阴不足的病证。又如培土生金法,是用健脾益肺的方法,适用于脾失健运而肺气虚弱的病证。又如扶土抑木法是用疏肝健脾药治疗肝旺脾虚的一种方法。
此外,在针灸和精神疗法方面,都可以利用五行的克制作用来选穴和调节情志。如悲可以胜怒,是因为悲为肺志属金,怒为肝志属木的缘故。
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阴阳五行学说,常常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阴阳五行学说的结合,不仅可以说明事物矛盾双方的一般关系,而且可以说明事物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较为具体和复杂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解释复杂的生命现象和病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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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朝代的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是典型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体现。但五行学说的身世也是一个未解之谜,是哲学界、史学界和易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五行学说最主要的两大特征是五行的特性和五行之间的关系。五行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物质观,应用于哲学、中医学、占卜等方面,如果将“阴阳学说”比作是建筑物的根基,那么“五行学说”就是支撑整个建筑结构的框架。所谓“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形态的基本物质。五行学说就是用上述五种基本物质来解释世界构成的一种具有古代朴素辩证法因素的哲学思想。五行学说的核心还不只限于简单地将事物属于五类,而在于它能以五行之间的生克乘侮观点来探索、阐释复杂系统内部各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体现出来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自我调控机制。所谓“五行相生”,指的是一事物对它事物的促进、助长和资生等积极作用,作用的顺序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则是指一事物对它事物的抑制、约束等消极作用,作用的顺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由于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所以对于其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四方面的联系。以“金”为例,它与“土”之间为“生我”关系,与“水”为“我生”关系,与“火”为“克我”关系,与“木”为“我克”关系。在古代哲学家看来,正是事物内部结构的这种相生相克关系造成了该事物正常情况下的循环性运动,而正常的循环性运动则是事物生化作用的重要前提。五行结构作为一个事体,它对于作为自身组成部分之一的某行所出现的太过或不及现象,就会产生一种自行调节机制,以“金”为例,“金”行过强,则对“木”克制过盛而导致“木”行偏衰,“木”行的偏衰就会减轻对“土”行的约束,“土”行因此偏盛而加强对“水”行的克制,“水”行被克制过强而偏衰,又会引发对“火”行约束减轻,从而导致“火”行偏盛,“火”行偏盛就会把过强的“金”行压制下去,使它趋向正常。若“金”行不足,则会招致“火”行的过度克制,同时引发“木”行的偏盛,“木”行的偏盛则使“土”行受克过度而偏衰,“土”行偏衰则会引起“水”行偏盛,“水”行偏盛则克“火”过度而使其偏衰,“火”行偏衰则减轻对“金”行的克制,从而使“金”行由不足复归正常。